第一百五十六章 今后必为良相,又兼两使

方出现盐价波动,私盐屡禁不止。所以堵不如疏,臣觉得……”

    李瑄娓娓向李隆基讲解建议。

    私盐和私人盐商不是一个概念。

    唐代自开元九年,盐商只要交税,就可以贩卖。

    但私盐则是偷偷制造,又偷偷贩卖,这才是重罪。

    但到天宝年间,在官府的刻意操纵下,私人盐商往往买不到官盐。

    这样商人失去卖官盐的权力,铤而走险,让那些偷偷制造私盐的人谋利。

    李瑄上奏告诉李隆基,坚持官营的选择,但与私人盐商分利。

    为了保障销售官盐的私商获利,从而确保官盐赢利,李瑄建议诸道对商人盐舟过境及使用堰埭的加征税,又于诸道设置巡院,加强缉查违法的私盐。

    为防止因商运商销造成商人垄断盐业,李瑄又建议在各地设置“常平盐仓”,贮存官盐。

    如果交通不便,商人不愿前往之处,即由官府调运常平盐仓存盐至当地售卖。当某郡县商人哄抬盐价,官府即发卖常平盐,平抑盐价。而当商人竞相降价,官府即乘机收购贮藏于常平仓,调节盐价。这样即可控制盐价、缓和百姓平民的矛盾,而官府又能名利双收。

    盐是国之根本,这一条“官商分利”的改革,哪怕唐朝灭亡也在使用。

    前提是地方官吏清廉,别耍什么心眼。

    李隆基听李瑄详细解释,这才微微点头。

    “改革漕运这一点倒是不错,提高造船价格,组建漕兵,保护黄河及其运河航道,限制地方官吏对漕运的贪腐……但是这改革常平法,七郎细致讲解一下?”

    李瑄对漕运的改革方法很满意,他知道漕运贪腐严重,漕兵既可以震慑贼匪,又能震慑地方官,扼制贪腐。

    随即,李瑄将常平法的改革细致地讲解给李隆基。

    类似于常平盐仓。

    京畿道、都畿道、河南道、淮南道、江南东西道、山南东西道这些地区是盛唐商品交易频繁的地方。

    为了充分发挥常平的营利效能,朝廷可以对开元年间颁布的常平法作两点改进。

    其一朝廷直接经营常平业务。开元以来的常平法,具体业务是由各郡县自办,由于时局的动乱和市场消息的闭塞,各郡县常平赢利有限。

    李瑄建议朝廷派遣专官专理各郡县的常平仓,由朝廷选择一大臣,加以权职,统一指挥。

    适当情况下,还可以调遣一些其他力量,这样就可以减少了常平业务的中间环节,加快了常平商品的周转速度,加上市场情报及时掌握,因而大大增加了常平之利。

    其二扩大常平品种。传统的常平项自是米、粟、豆之类的粮食品种,这是被常平仓具有调节粮价的一面作用所规定的。想要发挥常平营利的作用,自然要把常平品种由粮食扩大,尽可能的将所有的粮食,各种酒、茶叶丝绸、瓷器、铁器,各地的生活用品。

    如果能常平百货,只要政局稳定,繁荣是必然的。

    当然,以天宝年间的官场,必然会出现贪腐常平百货的情况。

    需要杀一儆百,震慑那些贪官污吏,才能保证朝廷大的获利。

    “这是大工程啊!”

    李隆基眼睛一亮,如果完成不单单是获得税收,大唐一定变得更加繁荣。

    然后李隆基又看另外几个理财之法,李隆基虽不确定能否赚到钱,但理念很好,都可以试验一番。

    “七郎真大才也!可惜现在有更重要的战事等待七郎。不然一定为七郎加三十个理财使职,完成改革!”

    这些理财策略由李瑄提出,却不能由李瑄执行,李隆基觉得挺遗憾的。

    在李隆基心中,什么都比不上开疆扩土重要。

    “左相曾经为户部尚书,精通理财。在盛世之下,英雄们仰慕圣人的英明,所以朝堂人才济济。选拔贤良,一定可以完成!”

    李瑄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主要是先让李隆基多挣一点钱,以后他再想办法整治。

    其实李瑄一直诟病“坊市制度”和“宵禁制度”,这是阻碍长安、洛阳更繁华的因素之一。

    而且这个时代长安严重“人口过载”,很多苦累都转嫁在关中百姓身上。

    特别是旱涝灾害的时候,京畿之地竟出现“路有冻死骨”的现象。

    即便开通广运潭,李瑄依然觉得有些不够,每天两京古道的官车不绝于路,运送的都是粮食等物品。

    但这些李瑄暂时改变不了。-->>